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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研究联合会发布2030欧洲战略

发布时间: 2024-05-09 14:28:35   信息来源: 驻德使馆教育处

摘要: 明确了DFG未来几年在欧洲范围将采取的行动、指导性思想及目标,并研究如何进一步落实其2022年发布的立场性文件中提出的行动纲领

跨境合作是欧洲科研的基石。德国研究联合会(DFG)作为德国国家层面的资助机构和关键的学术自治机构,积极投身于欧洲范围内的相关事务,并于近期发布了一份战略文件,明确了DFG未来几年在欧洲范围将采取的行动、指导性思想及目标,并研究如何进一步落实其2022年发布的立场性文件中提出的行动纲领(“促进”、“开辟”、“塑造”)。

DFG主席卡佳·贝克尔(Katja Becker)教授表示:“科研资助与政策早已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之内。只有在欧盟科研与创新框架项目外围绕不同的研究重点、资助方式、合作机会建立自主的国家科研与资助体系,欧洲科研区(Europäischer Forschungsraum, EFR)才会变得格外强劲。”她还称,DFG 将继续拓展与欧洲其他资助机构的合作,以便德国科研人员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合作伙伴在前沿领域尽可 能高效灵活地开展合作。

欧洲范围内的科研合作

鉴于欧盟与成员国在科研领域共担职责,欧洲的学术政策与科研资助也不再限于国家层面,而是拓展到了欧盟层面。欧盟机构、欧盟成员国及其他欧洲国家政府与学术组织一起为实现“欧洲科研区”而努力。

为此,欧盟及成员国通过科研与创新框架项目为科研创新共同 提供资助,确定统一的资助条件和标准,并就国家层面的相关倡议进行协调。

鉴于世界局势复杂多变,欧洲希望在科研领域寻求更多的战略自主,欧盟正在其成员国中推动以价值观为基础的合作。这将有望进一步促进欧洲范围内的科研合作。各国与欧洲范畴内的学术体系相互交织,使得欧洲的学术关系呈现多层级与互补性。对于德国的学术机构来说,挑战在于在这个多层级的体系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开展相应的工作。

作为国家层面的资助机构和关键的学术自治机构,DFG 的核心关切是积极投身需要德国学术界支持的领域以及对德国学术体系具有战略性挑战的领域。鉴于需求与挑战都在不断变化,DFG 也会定期审视并调整其在欧洲范围内的职责。

行动纲领

DFG 将其核心行动纲领定义为:促进、开辟和塑造。即通过组 织公平的、以科学为导向的竞争为知识导向型研究提供支持,选拔并资助相关课题申请(“促进”);利用战略性资助倡议积极支持特定研究领域、急需紧缺领域及国际合作需求(“开辟”);制定合适的框架条件和标准,以促进高质量知识导向型研究(“塑造”)。具体来说将基于以下思路开展资助:

1.互补性资助。DFG 针对不同的学科、科研阶段、项目形式、 合作形式等提供灵活的资助项目。此外,DFG 也与欧洲的合作伙伴 开辟各种合作可能性,包括欧盟科研框架项目。和其他资助组织一样,DFG可以参与欧盟框架项目的制定并参与其中,同时欧盟框架项目和其他欧洲国家的资助项目也影响着DFG资助项目的设计——特别是在跨界科研合作方面。因此,长期以来DFG都在思考如何让其自身 的资助项目、欧洲其他国家资助项目以及欧盟科研框架项目更好地互补。

2.战略性资助。针对特定研究领域如人工智能、毒理学或突发急 需领域如新冠大流行等挖掘国际合作潜力。DFG 致力于建立一个能够应对危机和额外战略性需求的“欧洲科研区”。为此,欧洲资助机 构既要部署自己的战略资助计划,也要通过参与“欧洲伙伴关系”这 样的战略资助计划,为欧盟科研框架项目作出贡献。

3.科研友好型资助。合适的框架条件和标准是支持高水平知识导 向型研究的重要前提,因此DFG致力于支持自由独立的科研工作,强调科学、道德、法律层面始终如一的高标准,追求机会均等与多样性,充分利用数字化变革,为科研资助创造有利的法律框架,并注重可持续理念。欧盟与德国等欧洲国家的相关法律需进行有效的衔接, 以争取创造良好的的科研政策条件。

下一步工作目标

1.进一步扩大与其他欧洲资助机构的合作,以期在未来促成更多 的双边及多边科研合作。DFG 将与合作机构一起,针对不同项目确 立合适的合作模式。DFG 认为,要想和科研实力较弱的欧洲国家拓展科研合作,直接支持其国家科研资助机构或富有实际意义。

2.进一步积极参与 Weave 倡议,中长期整合与其他欧洲资助机 构的合作。为此,DFG 将与已签署该倡议的各机构谈判,并积极引导有兴趣的机构加入其中。

3.与其他国家的资助机构在欧洲科学协会(Science Europe)等欧洲框架下进行协商,致力于同非欧盟国家开展以共同价值观为基础的科研合作,并合理应对合作风险。对此DFG秉承“去风险而不脱钩” 的原则,并依据文件“国际合作中的风险处理建议”,综合权衡风险与预期收益。与此同时,科研合作的执行责任仍落在科研机构。 

4.下一轮欧盟研究与创新框架项目(2028-2034)谈判,DFG 希望为知识导向型的科研合作争取额外的资助机会,同时避免国家层面 资助的缩减。欧洲层面亟需一个项目使科学家们以在更大的联盟中选 择科研课题,尽可能减少社会性挑战对科研的影响。

5.考虑采取措施支持科研实力较弱的国家的资助机构。DFG将从科学外交的角度阐释这一想法,并向对德国和欧盟具有学术意义和学术政治意义的国家传递这一信息。 

6.下一轮欧盟研究与创新框架项目(2028-2034)谈判,DFG 希望争取为各国相关机构的跨国资助项目在欧盟范围寻求多方筹资,以期在未来通过“欧洲伙伴关系”加强对特定研究领域的战略性资助。 

7.下一轮欧盟研究与创新框架项目(2028-2034)谈判,DFG 希望争取为计划外支出留出足够的预算并设立干预基金支持流离失所的科研人员。

8.通过与欧洲科学协会(Science Europe)和联邦教研部(BMBF)的合作,参与第二轮欧洲科研区政策议程(European Research Area Policy Agenda, ERA)具体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此轮制定将更加重视科研界人士的参与。

9.更加积极地参与欧盟层面科研框架条件的共同制定,并创造合 适的结构性条件。与其他科研组织合作,促进欧洲学术政策定位的提升,努力打破国家层面和欧盟层面的优先议题之间的壁垒。

10.针对对科研具有重大意义但由相关领域之外的人士发起的立法,DFG希望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立法进程中去,引入相关学界的观点。